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

三命通會卷一 - 論五行生成

論五行生成

天高寥廓,六氣回旋,以成四時,地厚幽深,五行化生,以成萬物。可謂無窮而莫測者也。聖人立法以推步者,蓋不能逃其數。觀其立數之因,亦皆出乎自然。故載於經典同而不異,推以達其機,窮以通其變,皆不離於數内。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者,咸有所自也。

水,北方子之位也。子者,陽之初,一陽數也,故水曰一。火,南方午之位也。午者,陰之初,二陰數也,故火曰二。木,居東方。東,陽也,三者奇之數,亦陽也,故木曰三。金,居西方。西,陰也,四者,偶之數,亦陰也,故金曰四。土,應西南長夏。五者,奇之數,亦陽也,故土曰五。

由是論之,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。若攷其深義,則水生於一,天地未分,萬物未成之初,莫不先見於水,故《靈樞經》曰:「太一者,水之尊號,先天地之母,後萬物之源。」以今驗之,草木子實未就,人蟲、胎卵、胎胚皆水也,豈不以為一?及其水之聚而形質化,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。故物之小而味苦者,火之兆也;物熟則甘,土之味也;甘極而反淡,淡本也。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,故先生二腎,左腎屬水,右腎屬火;火曰命門,則火之因水而後見,故火曰次二,蓋草木子實,大小雖異,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者,與人腎同,亦陰陽之兆。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化生也,旣陰陽合體,然後而春生,而秋成,故次三曰木,次四曰金。蓋水有所屬,火有所藏,木有所發,金有所別,莫不皆因土而後成也,故次五曰土。木居於東,金居於西,火居於南,水居於北,土居於中央,而寄位四維,應令四季,在人四支。故金木水火皆待土而後成,兼其土數,五以成之,則水六、火七、木八、金九,土常以五之生數,不可至十者,土不待十以成,是生成之數皆五以合之。明大衍之數,由是以立,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?

三陰三陽,正化者,從本生數;對化者,從標成數,五運之紀則太過者其數成,不及者其數生,各取其數之生成多少,以占政令,氣化者,復著之述作,蓋明諸用也。周子曰:五行之序,以質之所生而言,則水本是陽之濕氣,以其初動為陰所陷而不得遂。故水陰勝火,本是陰之燥氣,以其初動為陽所檢而不得達。故火陽勝蓋生之者微,成之者盛。生之者,形之始;成之者,形之終也。然各以偏勝言也。故雖有形而未成質,以氣升降上不得而制焉。

木則陽之濕氣浸多,以感於陰而舒,故發而為木。其質柔,其性暖。金則陰之燥氣浸多,以感於陽而縮,故結而為金。其質剛,其性寒。土則陰陽之氣各盛,相交相摶凝而成質,以氣之行而言,則一陰一陽往來,相代木火金水土者,各就其中而分老少耳。故其序各由少而老,土則分旺四季而位居中者也。此五者,若參差而造化,所以為發育之具實,並行而不相悖。蓋質則陰陽交錯凝合而成,氣則陰陽兩端循環不已。質曰:水火木金,蓋以陰陽相間,言猶曰:東西南北,所謂對待者也。氣曰:木火金水,蓋以陰陽相因,言猶曰:東南西北,所謂流行者也。質雖一定而不易,氣則變化而無窮,所謂易也。

程子曰:「動靜,陰陽之本也。五行之運,則參差不齊矣。」張子曰:「木曰曲直,能旣曲而反伸也。」金曰從革,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;水火氣也,故炎上潤下,與陰陽升降;土不得而制焉。木金者,土之華實也,其性有水火之雜。故木之為物水漬則生火,然而不雜也。蓋得土之浮華於水火之交也。金之為物,得火之精於火之燥,得水之精於水之濡,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,鑠之反流而不耗,蓋得土之精實於水火之際也。土者,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也。地之質也,化之終也。水火之所以升降特兼體而不遺者也。又曰:「陽陷於陰為水,陰附於陽為火。」

朱子曰:「五行之序,木為之始,水為之終,而土為之中。以河圖洛書之數言之,則水一、木三而土五皆陽之生數,而不可易者也。」故得以更迭為主,而為五行之綱。以徳言之,則木為發生之性,水為貞靜之體,而土又包育之母,故水之包五行也。以其流通貫徹而無不在也。木之包五行,以其歸根反本而藏於此也。若夫土則水火之所寄,金木之所資,居中而奠四方,一體而載萬類者也。又曰:「水火清,金木濁,土又濁。」邵子曰:「金火相守則流,木火相得則然,從其類也。水遇寒則結,遇火則渴,從其所勝也。」